國外媒體今天撰文稱,雖然娛樂行業仍在努力打擊網絡盜版,但隨著盜版在年輕人中逐漸流行,他們將會推動娛樂行業的變革,改變現有模式。
以下為文章全文:
盜版觀念
現在的年輕人都渴望得到音樂和影視內容——即使是通過非法途徑。哥倫比亞大學的調查發現,在18至29歲的美國年輕人中,有70%承認曾經購買、復制或下載過未經授權的音樂或影視內容,所有成年人的這一比例僅為46%。
面對如此根深蒂固的網絡盜版觀念,我們應當何去何從呢?
執法部門顯然對部分人進行了懲處,有的被罰款,有的甚至被關進大牢。美國國會也在考慮備受爭議的反盜版立法,禁止搜索引擎提供被控侵權的國外網站鏈接?,F行法律也鼓勵媒體巨頭起訴互聯網公司——最著名的案例就是維亞康姆對YouTube發起的十億美元侵權官司。
但還有一個更激進的問題需要考慮:倘若竊取內容的年輕人已經不被視為一個問題,情況將會怎樣?倘若他們以及支持網絡內容廣泛普及的人,能夠說服娛樂行業放松對令人垂涎的版權內容的控制,與當前的行業走上相反的發展方向,情況又會怎樣?
“真正的問題不在于非法下載盜版內容,而在于內容提供者的創新乏力。”位于費城的德雷克賽爾大學(Drexel University)法律系學生史蒂文·巴德(Steven Budd)說。
無論你是否喜歡,這的確是很多巴德同齡人的看法。部分專家認為,他們的看法正在逐漸獲得認可,一方面是他們堅持通過簡單的方式獲取音樂和其他內容,另一方面,互聯網世界也在抗議反盜版立法,并認為這會導致搜索引擎和其他網站承擔不必要的監管職責。
“我們發現,這類問題已經引發了實實在在的社會運動。”哥倫比亞大學The American Assembly公共政策研究所副主席喬·卡拉格尼斯(Joe Karaganis)說。最近的這項調查就是該研究所在谷歌的支持下展開的。
例如,維基百科和社交新聞網站Reddit等網站最近就掀起了臨時關站活動,目的是抗議聯邦反盜版立法提案。這些抗議活動也獲得了谷歌、Facebook和Twitter的支持。
關鍵因素
但還有一件令人意外的事情——很多年輕人未必希望免費獲得音樂和影視節目。位于得梅因的德雷克大學(Drake University)法律系學生斯里坎特·米基林內尼(Srikant Mikkilineni)說:“如果定價合理,而且能夠及時供給,我相信人們愿意為內容付費。”
為了不違反法學院的規定,米基林內尼下載音樂和影視節目時都支付了費用。但他卻很不情愿。“他們現在逼我們為同樣的內容交好幾次錢。”他說,他抱怨這種方式并不合理。例如,如果他花15美元購買了一張DVD,便可以在筆記本電腦上觀看,但如果把內容復制到iPod或智能手機上,便屬于違法。
很多年輕人認為,蘋果iTunes正是其他娛樂公司可以效仿的對象。“iTunes已經改變了音樂行業的格局,原因是它很方便,比其他渠道(甚至包括非法渠道在內)更簡單。”位于紐約的羅徹斯特理工學院信息技術系學生馬特·加德納(Matt Gardner)說。
但方便并非唯一因素,杜克大學最近的一項研究發現,成本是促使大學生非法復制娛樂內容的重要因素。該校研究人員發現,學生收入(包括父母收入在內)越低,越有可能搜索免費的非法內容。
為了解決費用問題,該研究的作者建議高校與相應的服務提供商簽訂授權協議,為學生爭取折扣??的螤柎髮W已經展開了這種嘗試。在2004至2006年間,一位匿名人士向該校學生捐贈了兩年的Napster服務。但杜克大學的研究顯示,學生最終拒絕因為要使用這一服務而支付更多的雜費,因為這類音樂無法在所有的設備上播放。
廣告模式
但仍有人懷疑,既然能夠通過盜版方式獲取,學生就不會為此付費,尤其是當這種觀念已經如此根深蒂固時。圣路易斯華盛頓大學歐林商學院經濟學教授格林·麥克唐納(Glenn MacDonald)說:“沒有人會為能夠免費獲得的東西花錢。”
所以他問道:是否可以為消費者免費提供音樂和電影,然后讓他們為自己認為值得的內容付費?
Radiohead等樂隊已經開始了這種嘗試——從本質上講,他們是利用歌曲來構建歌迷群體,然后吸引他們花錢觀看演唱會,并在演唱會上購買特許商品。
麥克唐納說,歌曲變成了廣告。而通過小屏幕觀看電影也可以成為一種動力,吸引人們購買特許商品,或者在具備3D或特殊音效的影院中再看一遍。通過互聯網免費發布的電視節目片段也可以吸引觀眾觀看完整節目。
“這就像是酒吧,他們贈送花生,吸引你購買啤酒。”麥克唐納說。他指出,音樂公司已經能從演唱會、特許商品和授權產品中抽取分成,至少能夠抵消一些音樂錄制成本。歌迷們已經越來越愿意花大價錢觀看現場表演了。
麥克唐納說:“通過努力為歌手創作歌曲,尤其是打造更好的演唱會,音樂公司可以獲得更好的回報。”
但美國電視與廣播演員聯合會(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levision and Radio Artists)總法律顧問托馬斯·卡朋特(Thomas Carpenter)卻表示,這個想法不錯,但并不現實。按照現狀來看,音樂人有90%的收益來自與唱片銷量直接相關的版權收益,包括合法的下載活動。他表示,對演員來說,版稅約為50%。
“這事關重大,遠超多數人的想象。”卡朋特說。他還補充道:“要創作優秀內容,就要獲得回報,并利用這些項目的收益支持未來的創作”
不過,就連版權保護專業人士也認為,是時候尋找一些折中方案了。美國注冊商標和版權法律師邁克爾·格拉漢姆(Michael Graham)說:“的確沒有設計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銷售和分銷模式,脫節很嚴重。”與很多人一樣,他認為iTunes為未來發展樹立了標桿。
更多選擇
另外一種可能的模式是:與網絡服務提供商簽訂授權協議。例如,由這些企業向內容制作者支付費用,這樣一來,他們就可以免費向用戶提供內容,或是每月收取訂閱費。
目前的熱門選擇包括網絡流媒體音樂服務Spotify和Pandora。還有人也認同Netflix等影視服務,盡管有人抱怨Netflix的流媒體服務限制過多。在去年對流媒體視頻和DVD郵寄業務分別收費后,Netflix已經流失了大量用戶——這也再次凸顯出,公眾可能在這些服務中受到的影響。
美國聯邦法院受理的一起重大訴訟則將這些問題推到了風口浪尖。雖然初審法院已經裁定YouTube并未侵權,但維亞康姆仍然提起上訴。該公司稱,YouTube憑借用戶發布的盜版視頻賺取了數百萬美元,其中包括部分維亞康姆的內容。YouTube表示,該公司已經按照法律規定,在發現盜版行為后迫使用戶移除內容。
在美國曼哈頓第二巡回上訴法院去年10月的審理過程中,羅杰·米納(Roger Miner)法官問:“這些損失到底是怎么算出來的?”
“數字很大。”維亞康姆的代理律師保羅·史密斯(Paul Smith)回答道。
“或許你們真正想要的是一份授權協議。”米納說。
史密斯說有可能。對于那些希望通過互聯網獲取更多內容的人來說,這個結果將是一種勝利。
無論事態如何發展,大學生奧馬爾·艾哈邁德(Omar Ahmad)表示,娛樂行業都必須明白,像他這種年紀的人不愿改變盜版行為,即使面臨更加嚴重的懲罰。“他們還會繼續這么做——這是事實。”艾哈邁德說。他是塞頓霍爾大學(Seton Hall University)的大四學生,同時還負責管理學校的廣播站。
卡拉格尼斯也認同這一觀點,他認為,年輕人和網民基本已經證明,他們可以影響娛樂行業,無論對方愿意與否。“改變是不可避免的。”他說,“問題是速度有多快——以及圍繞知識產權構建的堡壘有多強大。”
“現在,我認為一切都是徒勞。”他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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